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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资助政策

发布时间:2022-04-17   信息来源:湖南中专选校网 阅读次数:106
资助政策
根据株财发[2014]11号、湘财预[2014]117号文件
一、助学金(学制为3年的,只享受2学年;学制为2年的,只享受1.5学年。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按学期发放)
资助标准:2000元/学年。
资助对象:1.连片贫困区农村户口学生(直接享受,名单见附件);2.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残疾中职学生;3.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直接享受,在15%的资助比例中);.孤儿、烈士子女;.学生直系亲属患残疾的;.城市低保户;.城市特困供养户;.家庭主要成员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、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;.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等。
其中,123为直接享受对象;456789为非直接纳入助学金范围的15%资助比例评选对象。
 
 
二、免学费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,“142500服装展示与礼仪”、“140300播音与节目主持”、“140800音乐”、“140900舞蹈表演”、“141300杂技与魔术表演”五个艺术类专业除外;在中专一年级申请和评审,直接抵扣学费)
资助标准:2400元/学年(凡是在我校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学费全免)。
资助对象1.农村户口学生;2.县镇非农户口学生;3.城市涉农专业学生;4.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残疾中职学生;5.城市孤儿、烈士子女;6.城市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残疾的;.城市低保户;.城市特困供养户;.城市家庭主要成员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、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;10.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等。
其中,1234为直接享受对象;5678910为非直接纳入免学费范围的10%资助比例评选对象。
 
三.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免学费)与非直接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的学生认定流程:
1.  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;2.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提出建议名单;3.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助名单,并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。4.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确认经学校审定名单,并申报给上级资助管理部门。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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