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养目标:
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有现代化理念,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。能够进行音乐教学;能从事音乐管理、编辑与音乐制作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。
专业知识和技能目标:
l. 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;
2. 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;
3. 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;
4. 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. 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;
课程设置:
音乐史、音乐学理论、中外民族民间音乐、教育学、美学、作曲技术理论、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包括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及教学实践等,一般每学期安排1-2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