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养目标:培养从事实用性民族音乐与舞蹈表演、创编、教师的中级技能人才。
声乐表演、舞蹈表演、舞蹈创编、形体训练、民族乐器演奏、普通话与台词、乐理、视唱练耳、基础和声、钢琴基础与伴奏、合唱与指挥、奥尔夫音乐教学法。
与琴行、培训机构、市(县)幼儿园、演艺机构、企业等签订了定向定岗实习与就业协议。可从事歌唱演员、舞蹈演员、民乐演奏员、唱作与创编人、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、专职教师等。
教师资格证、演员资格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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